| 东明工商局:力促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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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大众网 2010年3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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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施行以来,东明县工商局充分履行职责,认真做好法律宣传和登记服务工作,为发展农村经济,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发展到105户,出资总额1.5亿元,社员1100余人。 落实政府扶持政策,建立部门协调机制。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广大农民群众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还不够了解。针对这一情况,东明县工商局充分发挥工商部门的职能优势,利用多种方式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大力支持农民和涉农企业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该局针对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处于成长初期,经济实力较弱,生存发展能力差的实际,努力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积极与农业、税务、财政、金融、科技、商务等部门联系,建立协商机制,加强协调,抓好政策的贯彻落实。 健全运行机制,推动品牌建设。东明县工商局充分发挥在市场主体准入、商标管理和合同监管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该局进一步简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手续,凡与农业生产有关的经营项目,只要法律法规没有明文禁止,都允许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同时,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过程中,鉴于申请登记人员大多是农民,文化水平较低,该局工作人员总是拿出专人详细解释相关政策,帮助完善申请资料,填写申请表格,从咨询、填表、核名、起草章程到核发执照提供零收费、全方位的一条龙服务,受到了办事人员的高度称赞。另外,该局还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册商标,增强商标兴农意识,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运用商标战略拓展市场。 突出地方特色,力求加快发展。东明县工商局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专业化上做文章,在增加农民收入上抓突破,构建多功能、多层次、全方位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体系。该局鼓励同类产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起来,组织以特色产业为主导的联合社,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济实力,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带动作用。目前,东明县涉及特种养殖、优质小麦种植、农机服务等行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都得到了长足发展。其中东明华航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我局的大力帮助下,顺利获得“全省十佳商标合作社”称号。东明县富硒西瓜、富硒甜瓜专业合作社成立后,顺利将该合作社生产的富硒西瓜、富硒甜瓜投入全省各地市场,并在北京、河南、广东等省市市场畅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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