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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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2006年8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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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基本情况
从1978年开始,国家陆续启动了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其中包括“三北”、沿海、长江流域、太行山绿化、珠江流域等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等。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01年7月批准实施“三北”四期防护林工程建设,长防二期等其它防护林工程规划由国家林业局编制完成。规划期2001-2010年。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飞播造林等三个方面。
2、投资规模和重点
2006年,国家拟安排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投资3亿元。“三北”防护林重点安排科尔沁沙地、毛乌素沙地、呼伦贝尔沙地的治理;长江防护林建设突出“两湖两库”(洞庭湖、鄱阳湖、丹江口库区、三峡库区);珠江防护林建设突出石漠化治理;沿海防护林建设突出红树林及沿海基干林带建设。
3、申报要求和程序
各地根据各项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规划,结合本省的工程建设情况,提出2006年投资建议计划,联合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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