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远洋渔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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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2006年8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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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同意的《我国远洋渔业发展总体规划(2001-2010年)》和《国家计委关于发展远洋渔业有关问题的报告》,为加快远洋渔业发展,优化远洋渔业产业结构,国家对远洋渔业企业建造远洋渔船给予一定投资补助,其中:对超低温金枪鱼延绳钓船每艘补助建造资金的30%,对玻璃钢冷海水金枪鱼延绳钓船每艘补助建造资金的25%,对大型鱿鱼钓船每艘补助建造资金的20%。
2、投资规模和重点
2006年,国家安排国债投资8308万元用于远洋渔船建造补助,投资重点是列入国家支持范围的远洋渔业企业。
3、申报要求和程序
项目具体申报要求和程序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31号令的有关规定执行。各省发展改革委在上报资金申请报告时,需附项目可研报告批准文件、远洋渔业船舶国际证书、出海证明等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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