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渔政渔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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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2006年8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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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农业部组织编制的《农业执法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规划》和《全国渔港建设规划》,2004-2010年,规划建设中心渔港61个,一级渔港77个,内陆重点渔港50个。建造海洋渔政船184艘,海洋渔政基地4个,渔政码头26个,海洋渔政扣船所9个,海洋渔政直升机3架,执法车1034辆。
2、投资规模和重点
2006年,国家安排国债投资1亿元用于渔政渔港建设,投资重点是列入《农业执法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规划》和《全国渔港建设规划》的有关项目。
3、项目申报的要求和程序
项目具体申报要求参见农业部印发的有关渔政渔港项目申报指南。项目申报程序为: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向农业部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农业部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后提出项目投资计划建议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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