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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村派出所落实四项措施切实提高民警执法水平
来源:山东科技报  2006年12月22日
  今年以来,淄博市公安局鲁村派出所大力加强执法主体建设,狠抓教育培训,着力提高全体民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狠抓执法整改,切实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全员参与,人人都是法制员。在组织民警认真学习治安管理处罚法,深刻领会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及其他应知应会的法律业务知识技能的基础上,对今年以来办理的每一起行政案件,派出所要求民警站在法制员的角度,按照办案标准逐一进行评判,指出案卷中存在的问题,通过人人参与评判,发现问题、发现疑问,在提高案件质量的同时,也提高自己的办案水平。
  实行案件终身跟踪督办制度。为了确保案件质量,派出所对民警办理的案件实行终身跟踪督办制度。民警办案从受理案件开始,一直到结案、归档为止,在办案的每一个环节,都由法制员步步跟踪、时时审核、及时督办,在发现存在的问题的同时,督促办案民警及时改正、及时完善,从而提高办案质量。
  每周一考制,轮流做老师。为了切实提高民警的业务水平,提高办案质量。所里充分利用每周五下午集中学习时间,由全所民警轮流出考题,轮流做一次老师。考题是民警平时办案应知应会的法律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答题的形式,考试的成绩与当月的绩效考核直接挂钩。通过轮流做老师出题考试的形式,充分调动了民警学习业务的积极性,出现了争先进和赶先进的氛围,从而营造了全警学习、全警提高的良好局面。
以点带面,着重剖析。每一起治安案件办结完毕后,法制员都要召集全所的民警,针对法制科在个案评判中指出的问题,进行认真的剖析,分析存在的原因,落实整改的措施,切实引起高度的重视,保证做到不覆重撤。通过以点带面剖析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触类盘通,全面提高办案的质量。

供稿:司吉生 刘金柱

鲁村派出所
2006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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