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省将强制推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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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新华社 2006年12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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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信息石家庄12月8日电(记者杨守勇)河北省劳动保障、建设、工会、公安四部门近日联合部署,即将展开全省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执法检查,将对发生拖欠行为的用人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强制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
春节前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高发期和暴露期,目前河北省的清欠工作仍存在一定问题:个别市、县清欠比例没有达到95%的规定目标,政府拖欠工程还有1700多万元没得到解决;全省还有1.2亿多元的工程款没有得到清偿;已经合同结清的部分拖欠单位未履行还款协议;一些进入司法程序解决的拖欠项目认定难、判决难、执行难。
据介绍,这次检查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以及其它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发生拖欠行为的用人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将强行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建筑施工企业按照不低于合同价款的2%、其它企业按照不低于上年本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两倍计算,保证金存入指定银行,专户管理,专门用于垫付拖欠工资。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将报告当地政府及职能部门,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有关人员依法制裁。
河北还将对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所有用人单位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向农民工本人支付工资,不得以任何名目拖欠或克扣,不得以计件工资为由拒绝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以提高劳动定额变相降低工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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