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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作用
来源:山东科技报  作者:山东科技报  2007年8月17日  第3519期
      本专栏上一期介绍了什么是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交强险的补偿原则是,保证交通事故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时能够得到基本的救助。因此,交强险承担的赔偿限额,即保险金额不高于6万元(其中,人身伤害赔偿限额5.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0.2万元)。
      但是,发生大的交通事故,肇事机动车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常常会超过交强险的赔偿限额。例如,致人重伤或死亡,要承担十几万,甚至三十多万的赔偿。而撞坏了别人的车,要赔几千、几万元的事并不少见。显然,要避免交通事故责任赔偿给自己造成过重的经济压力,单靠保交强险是不够的。怎么办呢?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三者险)可以解决这个难题。
      第三者责任险所说的第三者责任,就是交通事故责任。即在交通事故中,肇事机动车致使他人(保险业务中称为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损失,依法应当由肇事车辆承担的赔偿责任。这里的第三者,是相对于保险公司和投保的机动车车主而言的。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是自愿的。为了区别于交强险,一般称之为商业性三者险。
      目前,各保险公司使用的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有三种,分别称为,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A款)、(B款)、(C款)。三个条款对第三者的定义基本一致,但也有不同。主要是,“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在A款中不属于第三者。而在C款中,“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在车外时属于第三者(坐在车里时,不认定为第三者)。投保时对这些不同要了解清楚。
      商业三者险是交强险的补充。所以,商业三者险只对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给予赔偿。例如:
      小张投保了交强险和保额5万元的商业三者险。某日,小张驾车出游,路上与小王驾驶的宝马车相撞,双方车辆均受损。交警认定小张负全部责任,小王的宝马车维修共花费4万元,小张赔偿小王后,向保险公司索赔,可从交强险中得到2000元赔款,从商业三者险中得到3.8万元赔款。
      需要注意的是,在交通事故中,商业三者险对投保人承担的赔偿责任范围和金额,与肇事的投保人依法应当承担对受害人的赔偿责任范围和金额并不相同。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也不完全一样,如精神损害抚慰金,商业三者险是不负责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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