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再不能光凭外表光鲜漂亮就可出境了,其中一道“门槛”是出境水果需要基地备案。笔者日前从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了解到,根据2007年2月1日起施行的《出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我省推行“基地+公司+标准化”的生产模式。 据规定,申请注册登记的出境水果果园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连片种植,面积在100亩以上;(二)周围无影响水果生产的污染源;(三)有专职或者兼职植保员,负责果园有害生物监测防治等工作;(四)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组织机构、人员培训、有害生物监测与控制、农用化学品使用管理、良好农业操作规范等有关资料;(五)近两年未发生重大植物疫情;(六)双边协议、议定书或输入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对注册登记有特别规定的,还须符合其规定。新管理办法还对出境水果包装厂的注册登记条件也作了相关规定。 ·吴勇 董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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