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代办站作为农村信用社金融服务的延伸,是农村信用社联系农民的桥梁和纽带。自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农村金融市场竞争力度的减弱,在金融理论界和具体工作的探索实践中,出现了农村信用代办站“去”与“留”两种截然不同的声音。应改革现行机制,创新管理模式,整顿规范提高,充分发挥好农村信用代办站在农村信用社发展中的不可替代作用。 农村信用代办站的地位和作用不容忽视 截至2005年12月末,费县农村信用社共有信用代办站801个,代办存款余额8.8亿元,占各项存款总额的51.2%;参与考察贷款余额3.3亿元,占农业贷款总额的32.1%,农村信用代办站无论是在信用社存款业务还是在支农服务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农村信用代办站存在的问题 信用代办站遍布城乡,管理监督难度大,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环境的变化,信用代办站的问题逐渐暴露出来。主要表现在:监督管理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难以消除、代办员整体素质偏低等问题。 农村信用代办站改革的思路及政策建议 (一)深化改革,改信用代办站为联络员。将信用代办站改为联络员,收回重要空白凭证、公章和账表,凡协助信用社办理的业务,一律在信用社营业网点出具正式手续;凡个人私自办理的业务,信用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合理布局,提高联络员素质。在联络员配备上应本着“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则,既要考虑方便群众,又要考虑节约信用社经营成本。 (三)明确职责,充分发挥应有作用。联络员的职责之一是协助农村信用社办理存款业务,信用社按比例支付一定报酬,实行上不封顶,下不保底,调动工作积极性,提升存款业务竞争力。职责之二是协助信用社做好信贷支农工作为信用社提供农户信息,协助信用社考察发放贷款,协助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密切信用社与农民关系,在信用社与农民之间架起存贷业务桥梁,铺平发展道路。要签订《服务协议》,信用社要按联络员工作质量的高低,支付一定的信息费,出现工作失误,给信用社造成损失要承担赔偿责任。 (四)降低报酬,让联络员逐步退出存款业务。随着电子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和存款业务量的迅速增加,联络员退出信用社办理存款业务是发展的必然趋势。必要时各地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采取循序渐进的降低协办存款的报酬比率的办法,使联络员逐渐自动退出农村信用社存款业务,从而达到降低信用社经营成本,稳妥改革,促进发展的目的。 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王思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