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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春季全省种子市场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山东科技报  作者:山东科技报  2006年6月5日  第3338期
      今年3月下旬,按照国家农业部和山东省农业厅的统一部署,省种子管理总站派出四个检查组,对全省种子市场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检查组听取了当地种子市场整治情况汇报,着重检查种子经营场所,共检查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的企业54家,种子经销业户102家,种子专业市场6个,暗访了4个邮政物流种子配送中心,涉及玉米品种 380个(次)、棉花品种168个(次)、花生品种 10个(次)。同时,还抽检了7家种子企业的11份种子样品,代表数量 25700公斤。
      从检查情况看,全省种子市场总体上好于往年,表现在:
     (一)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显著提高,大案要案明显减少,市场秩序与往年相比有了较大好转。
     (二)各地都能按照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领导重视,措施得力。
     (三)在抓好种子市场整顿、查处违法案件的同时,各地围绕农业结构调整,积极开展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受到企业和农民的欢迎。
      二、存在的问题
      各地在种子市场经营秩序整治方面尽管作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种子法》的规定和国家农业部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学习、宣传《种子法》不到位。《种子法》已经实施近六年,但有些地方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仅停留在种子行业从业人员上,未涉及广大农户,许多干部、群众对《种子法》的基本内容知之不多,有的甚至不知道有《种子法》。
      (二)种子经营行为不规范。个别企业涉嫌经营假种子、无证或超范围经营(详见表格)。
      (三)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多、乱、杂问题突出。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管理相对混乱,同名不同种、同种不同名现象比较普遍,严重扰乱了种子生产、经营秩序。
      (四)地方保护主义在某些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不少地方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不按程序执法等现象。有的以罚代管、以收代罚;有的对本地企业松,对外来企业严,尺度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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