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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黄金周消费莫忘维权
来源:山东科技报  作者:陈树同  2007年4月30日  第3474期

   “五·一”黄金周将至,针对节日放假时间长、消费较为集中的特点,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景点、商场、超市等经营主体诚信经营,避免往年长假过后引发消费申诉扎堆的情况,济南市历下工商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提醒市民:节日消费勿忘维权。

随团旅游行前路线要明确

  去年“五·一”节长假,驻济某高校5名大学生结伴到深圳游玩,经不住旅行社服务人员兜售的优惠条件“特区游”的诱惑报名参团,等他们随团到达东莞后,却逗留半天之后才前往深圳,到达后,并没有像他们宣传的那样游遍“锦绣中华”“世界之窗”“青青世界”等著名景点,五天的行程除了象征性地草草地游了几处景点外,其他大部分时间反以购物消费为主,旅游景点、旅游时间大大缩水。好好的游玩计划落得如此扫兴的结局,5名大学生气愤之下到历下“12315”申诉时才发现,合同上并没有对要游览的全部景点、具体时间进行详细写明标注,而且在开出的单据上盖的是 “特区旅游专用章”。
  据有关人士预测,今年“五·一”随团外出旅游,预计费用比去年上涨20%左右。针对近年来旅游消费者申诉主要集中在景点、时间等缩水、价格涨水、服务质量差等引起的消费申诉纠纷,历下工商“12315”提醒广大旅游消费者要认真选择好旅游线路,出行前可多找几家旅行社进行比较,选择自己喜欢的旅游线路出行。要选择正规的、信誉好的旅行社,不要盲目选择临时组合的“冒牌”旅行社。

消费莫忘索要发票凭证

  去年五一节,省城刘女士在一家手机专卖店看中了一款标价1260元的彩铃手机,非常喜欢,于是就向商家问能否便宜些,商家提出,如果你不要发票可以给你优惠到1160元;并承诺即使没有发票,如果出现质量问题依然提供“三包”服务。刘女士买后使用到第7天就出现了手机无声。当刘女士到专卖店要求退货时,被营业员以没有发票为由拒绝。
  发票和保修卡等相关购物凭证,是消费者合法维权的重要依据,在商品“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票和“三包”凭证可以办理修理、换货和退货,所以如果商家拒开发票,消费者除了要向发票管理机关举报外,一定要慎重,最好不要购买其商品,避免出现维权纠纷。

维权要及时主动

     当消费者购买了假货或遭到了欺诈、伤害时,保留好凭据,应及时当面与商家进行交涉,讨回自己的公道。如果时间长了再交涉,有的商家可能会以种种理由抵赖,拒绝赔偿,造成维权被动。如果与商家当场交涉不成,消费者应及时向当地消协、工商“12315”申诉举报中心或其他行政职能部门投诉,取得维权帮助,讨回公道。消费者在选择维权时,可选择调解和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两种方式,因为这两种方式在维权方面比较快捷,适应了出行消费者对时间要求比较紧的维权要求。当上述方法解决不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济南市历下工商分局  陈树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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