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责任,更是义务”—记枣庄市“十佳代理妈妈”、孟庄信用社主任丁丽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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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山东科技报 作者:吴成纲 2007年4月6日 第3464期 |
“是责任,更是义务”。这是在问及丁丽君对救助一名失去双亲女孩有何感慨时,丁丽君所说的一句话。 今年38岁的丁丽君是枣庄市市中区农村信用社孟庄信用社主任。2000年初,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得知枣庄市妇联正组织开展“代理妈妈”活动,便立即报了名。当了解到枣庄市齐村镇郭村刚上小学一年级的女孩张楠,一岁时失去双亲,跟着年迈的奶奶生活,后来奶奶无法照顾她,又到生活也很困难的姑姑家后,决定救助这个不幸的孩子。 在“代理妈妈”认亲大会上,丁丽君先给张楠留下了200元生活费,又跑到张楠所在的小学为其交了一年的学费,并告知张楠的老师,从现在起,张楠的学费全部由她支付。 “认亲大会”后,丁丽君便给自己定下了一条不成文的规矩,每周至少一次到学校或到张楠家里看望张楠,并带去需要换洗的衣服或学习用品,凡节假日,特别是暑假和寒假期间,就把张楠接到自己家里生活一段。时间一长,在丁丽君家住的张楠就像在自己家里一样和“哥哥”一同做作业、一同看电视、一同读课外书,一同接受“爸爸、妈妈”对他们的作业检查。就像张楠在一篇日记里写到:“我深感幸运和荣幸,丁妈妈经常把我接到家里,无微不至地关心我、照顾我,渐渐地使我自己改变了自卑、胆怯的心理,学会了乐观大方地处世,成为一个身心健康的好孩子……” 平时,丁丽君还注重培养张楠参加各类公益活动意识。去年植树节前夕,他与丈夫、儿子及张楠一道,积极参加了植树活动,并教育张楠要爱护自然,保护环境,多做对祖国、对社会有益的事情… …凭着丁丽君对张楠的点点滴滴教育,张楠也成了品学兼优、出类拔萃的学生,不但连年被评为“三好学生”、“镇级十佳少先队员”,而且去年在升初中时,以优异的成绩被重点中学四十一中录取,并加入了共青团组织。 在孟庄信用社期间,丁丽君还经常到镇敬老院开展送温暖活动,帮助老人清洗衣物、打扫卫生,受到了老人们的高度好评。在她的感召下,全社员工群情奋起,比业务、赛贡献、创一流蔚然成风,该信用社被上级评为“先进单位”;丁丽君本人先后多次荣获“优秀共产党员”、“三八红旗手”、“十佳主任”、“十佳代理妈妈”等光荣称号。 本报通讯员 吴成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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