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丰县三青年多次窜至农村强行索要所谓的“管理费”,结果身陷囹圄。近日,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依法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孙泰政、石敬路、赵文凯各有期徒刑一年。 38岁的被告人孙泰政、石敬路、赵文凯,均系丰县欢口镇农民。2003年3月以来,他们3人纠集在一起,以收取承包市场管理费的名义,15次窜至本镇晏桥村、温寨村、陈新庄村等8个村庄,采取言语威胁、打骂等手段,向出卖生猪、山羊的多家农户强拿硬要现金,共作案15起,索要现金3250元,而后将强行索要的现金用于吃喝消费。案发后,三被告人将赃款全部退回被害人。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泰政、石敬路、赵文凯结伙多次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三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积极退赃,法院遂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刘秋苏 韩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