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父亲患牛皮癣已有十多年,曾经多次治疗,效果都不明显。去年10月份,我看到某医院有一则专治牛皮癣的广告称:一个半月(三个疗程),只花3500元,即可治愈牛皮癣。我抱着试试看的心理领我父亲先到该医院门诊就诊,经接诊医生诊断为银屑病寻常型。医生解释说就是较常见的牛皮癣,是比较好治愈的。在得到医生经过一个半月(三个疗程)即可治愈的承诺后,我们就决定在此治疗。但在此治疗近两个月时间,花了近4000元钱后仍没有什么效果。我和父亲找到医院要求退款,可这时院方却说他们的诊断治疗和用药等都没有问题,至今牛皮癣的病因也不清楚,目前也没有根治的药物,要求治愈是没有道理的。请问,医方答应能治愈,其治疗行为没有过错就不承担责任吗? 读者:齐晓云 齐晓云读者: 患者到医院就诊,医生为患者诊断治疗,双方所形成的是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如果双方就诊断治疗等问题没有特别的约定,那么,医院一方只要依照法律、法规和诊断治疗常规为患者进行诊治即是尽到了自己的义务,即使没有治愈甚至是没有任何的效果,医院一方也是没有责任的,患者也要缴纳治疗的费用。但是,如果医患双方就诊断治疗问题有特别约定的,那么,双方就应当按照约定的内容去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就你所说的情况来看,如果医院的广告和接诊医生都承诺治疗“一个半月(三个疗程),只花3500元,即可治愈牛皮癣。”据此,医院一方便有了在一个半月(三个疗程)为你父亲治愈牛皮癣的义务,你们作为患者一方则有配合治疗,交纳3500元费用的义务。而事实上你们交纳了3500元费用,而医院一方却没有完成它为你父亲在一个半月(三个疗程)治愈牛皮癣的义务,就是说,医院一方有违约行为,并且该违约行为造成了你们的损失(损失了近4000元),某医院是应当赔偿你们的损失的。违反法律、法规和诊断治疗常规给患者造成损失要赔偿;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诊断治疗常规但违反了合同约定的义务给患者造成损失也同样要对患者一方进行赔偿。 ·周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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