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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粉潮湿不能食用消协调解得到赔偿
来源:山东科技报  作者:刘蓝翔 李建春  2007年3月5日  第3450期
  消费者刘某买了两袋面粉准备做馍,可却买了受潮的面粉,不仅耽误了做馍,而且退面粉时遭到了经营业户的拒绝,虽然最后经过消协的调解得到了赔偿,但刘某也为自己买东西没好好看一看货而懊悔不已。
  成武县城关镇消费者刘某在某粮油门市买了两袋面粉,回家打开使用时,发现面粉十分潮湿,根本不能食用,刘某马上找到门市业主进行交涉,门市业主一口咬定面粉合格,刘某问门市业主面粉是否达到国家标准,门市业主给厂家打了电话,厂家说话更加强硬,称面粉绝对达标,不给消费者退货或调换。
  刘某奔走无望,只好来到成武县工商局、消费者协会投诉,消协工作人员了解原委后,及时赶到刘某家中调查取证,发现消费者投诉属实,随即带着消费者刘某到粮油门市调解此事。消协人员经过2个小时苦口婆心地做工作,门市业主仍不予退货和调换,本着对消费者和经营者负责的原则,工作人员对该门市同类型面粉进行抽样送检,检验结果显示:面粉水分严重超标。在事实面前,粮油门市业主不得不转变态度,同意给予消费者2倍的赔偿。目前消协已将此案移交工商机关,对生产面粉厂家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在此,成武县工商局、成武县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购物一定要睁大“慧眼”,特别是在购买食品时要看清了再买,并索要发票,出现问题,及时向工商、消协等部门投诉。
 ·刘蓝翔 李建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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