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和:一农民自配炸药获刑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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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山东科技报 作者:青华 慧娟 2007年1月22日 第3435期 |
安徽省太和县宫集镇一农民在家中非法制造炸药50公斤,构成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日前被阜阳中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据介绍,现年36岁的牛朝民一心想利用自己掌握的配制火药技术赚钱。从2005年11月份起,他便在自己家中用从别处购买的原料非法配制火药。2006年6月13日,经群众举报,侦查机关在其家中当场查获烟火药、黑火药计50公斤,以及成品礼花弹15个,礼炮枪、火药原料等物。同年6月29日,牛朝民因涉嫌犯罪被逮捕,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0年。牛朝民不服,提起上诉,阜阳中院终审维持了原判。 ·青华 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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