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贪图便宜吃大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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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山东科技报 作者:尹慧 魏萍 2006年11月28日 第3411期 |
2005年5月,李某在朋友介绍下,以6000元的价格从两青年手中购买了一辆崭新无牌的“奥托”汽车。尽管没有手续,但因为车价实在低,李某认为捡了便宜。谁知没开几天公安人员找上门,说车是偷的。最终不但车被追回,李某也因涉嫌收购赃物罪被取保候审。 本案中,李某以6000元购买了一辆价值4万余元的车辆,属于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机动车,视为收购赃物。如果购买二手车辆一定要到正规的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交易。 ·尹慧 魏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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