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讯 日前,烟台市莱山区农村信用联社和莱州市农村信用联社票据兑付有关指标顺利通过人民银行总行和银监会的批准,央行专项票据顺利兑付。莱山联社1277万元、莱州联社16255万元的中央银行专项资金已全部到账,成为全国首批获得中央银行专项资金支持的18家联社之一,也是山东省唯一率先取得票据资金的两家联社。这标志着烟台市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 2003年8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为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中央提出了两种可供选择的资金支持方式,其中一种是人民银行按2002年底实际资不抵债数额的50%,发行专项中央银行票据,用于置换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山东省作为首批试点8个省份之一,于2004年全面启动了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烟台市13家农村信用社共获得中央银行票据金额22.4亿元,占全省农村信用社票据总额的17%。 为顺利足额拿到票据资金,该市农村信用社深入开展了“票据兑付年”活动,将票据兑付工作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了专门组织,抽调得力人员,在全市农村信用社集中力量打响了票据兑付攻坚战。全国首批上报人总行和银监会申请票据兑付的联社共60家,其中山东10家;全国获准票据兑付的联社18家,其中山东2家,均落户烟台。 (邢升第 王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