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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究竟有几种
来源:山东科技报  作者:晓玲 兆利  2006年7月10日  第3353期
  最近有许多读者打电话询问遗嘱的种类,在订立遗嘱时应该注意哪些事宜,本报特组织此稿,供读者朋友参考。

  (一)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是指经过国家公证机构依法认可其真实性和合理性的书面遗嘱。在五种类型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强,对制作的要求也最为严格。订立公证遗嘱的方法是:遗嘱人须向户口所在地或住所地或主要财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写明以下内容:申请人的姓名、地址等个人情况;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地址;申请的时间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二)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是指由遗嘱人亲笔书写而制成的遗嘱。《继承法》第17条第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订立自书遗嘱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是遗嘱全文都应由遗嘱人本人书写,不能由他人代笔。采用汉字、民族文字、外国文字等书写均可,但不得用速记符号、拼音符号等代替。二是遗嘱人必须在自书遗嘱上亲笔签字、盖章并注明日期、地点。
  (三)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是指由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他人代为书写而制成的遗嘱。公民订立代书遗嘱应符合以下要求:第一,代书遗嘱内容由遗嘱人亲自口授,并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个见证人代书。第二,遗嘱记录完毕,须经遗嘱人的认可。遗嘱人如不满意,可要求代书人再对遗嘱内容进行修改。第三,代书遗嘱经遗嘱人认可后,必须由遗嘱人、代书人、见证人共同签名,并注明制成遗嘱的详细日期。
  (四)录音遗嘱 录音遗嘱,是指用录音设备录下遗嘱人口述的遗嘱内容的遗嘱形式。制作录音遗嘱分四步进行:第一步,邀请两个以上与遗嘱人和继承人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作证。第二步,录音开始,遗嘱人和见证人分别说明自己的姓名、性别等个人详细情况。第三步,遗嘱人叙述遗嘱的具体内容。在这里需着重说明三方面情况:一是说清楚把自己的财产给予谁继承,要说明继承人的姓名、年龄、与自己的关系等基本情况;二是将遗产的名称、数量、具体存放地点等说清楚,以免和其他财产相混淆或产生歧义。三是将该磁带交由遗嘱人或见证人保管。
  (五)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是指遗嘱人在生命垂危和面临其他危急情况下向他人口述,没有文字记载的遗嘱。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采用口头遗嘱形式必须具备两个条件:1、必须是在危急情况下,遗嘱人来不及采用其他方式订立遗嘱。所谓危急情况,指病危、工伤事故、自然灾害等。所谓来不及以其他方式订立遗嘱,是指来不及以公证、录音、代书、自书遗嘱方式订立遗嘱。2、必须有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见证人在场。
   ·晓玲 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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