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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险岂可轻言放弃
来源:山东科技报  作者:山东科技报  2006年5月29日  第3335期

  尚群是龙口市一家破产企业的职工,2001年企业破产后,已有9年工龄的他享受到了政府给予的失业保险待遇,但那时他想,反正自己的工龄不长,等到法定退休年龄还要交许多年的养老金,算起来不合算,等自己有了钱还不如到社会上交商业保险,于是就停交了自己的劳动保险金。今年4月份,身体一向健康的他患病住进了医院,看到别的病友到劳动部门及联网医院结算医药费用,而自己却不能享受此项待遇,这才恍然大悟:当初不该盲目丢下这份保险,现在需要一下子补交4年的保险金,经济负担又太重,不交以后再有病又该怎么办?左右为难中感到很苦恼。
  与尚群不同,段瑞理是位45岁的老工人,2003年下岗至今,因为自己没有什么特长,找了份打零工的活计,月薪680元。他告诉记者,自己关键是心态好,从下岗那天起,他把每年需缴纳的保险金分摊到每一天,每天固定将应存的保险金放在专用的钱箱中。用他的话说:丢什么也不能丢了自己老了的念想。现在生活紧巴点,可等老了活动不了的时候就会有份很不错的保障,现在的孩子们生活压力和负担越来越重,以后再供养没有保障的父母,那不是给孩子添乱吗?何况有了这份保障,平时有病国家还管咱,谁让咱是参保职工呢。
  以上两种情况,基本上代表了目前参保职工,特别是失业职工目前的参保心态,一些失业职工失业期满后,要自己缴纳劳动保险金,就觉得舍不得,其实这都是在为自己今后的生活铺路。正常缴费的职工第一可享受日常医疗费用待遇,就是参保职工人手一份的IC卡,每月都会有一定数额的医疗费充入;第二可享受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待遇,尤其是今年又新增了生育保险这一新险种;第三可享受大病、慢性病待遇及工伤待遇,特别是大病待遇,使一些患癌症职工的生命得到了有效的延续;第四是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直到有生之年的养老金待遇以及本人去世后需赡养遗属的养老待遇等。
  针对目前社会上商业保险的冲击和一些参保职工的心态,劳动部门提醒劳动者,劳动保险是国家立法规定的用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一份保险,它完全不同于社会上的商业保险,劳动保险所针对的对象是劳动者,作用在于保障劳动者在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生活,是从保障基本生活,稳定社会出发的。许多缴费人员对每年上涨的养老金感到困惑和压力,认为这样下去,等到退休年龄时还不知有没有退休金可领。其实这种想法大可不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是否享受养老待遇将作为衡量国家、社会进步及文明程度的标准,根本不存在一些人所说的“养老保险没保险”的可能。每年的劳动保险缴费基数都是根据从业人员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作为本年度缴费基数。年工资总额高于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300%为基数;低于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目前失业职工的参保基数均为60%。就目前的状况看,有30年工龄的人员退休工资普遍在800元左右,高的已过千元,而且养老保险金还与社会消费水平相挂钩实行平均两年一上调的政策,这是任何一种保险都不具有的优势。将来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退休工资还会陆续增长,一些人鼓吹的“老年恐慌症”面对国家立法保障将会不攻自破。目前许多有长远眼光的人们越来越注重参加劳动保险,他们把参保当作自己对未来的一种精神寄托,所以说参保职工一定要认识到劳动保险的重要性,不到万不得已,不要轻言放弃。
    ·徐学杰 张新明·

  编后话 劳动保险属于国家立法范畴,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国家制定各种政策用以保证职工“老有所养”,是从社会进步稳定的角度出发的。劳动者应有长远眼光,不要只顾及眼前利益,利用现在有劳动能力时的经济收入为自己年老体弱时作前期投资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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