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炎,是由肝炎病毒引起的传染性疾病。临床上主要表现为食欲减退、恶心、乏力、肝肿大及肝功能损害,部分病例出现黄疸。病程一般2~4个月,经正规治疗大多能顺利恢复,少数形成慢性或重症肝炎。因此,肝炎患者应谨慎对待婚姻生活,既是为自己健康负责,更是为家人幸福负责。 婚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有关规定,因病毒性肝炎具有一定的传染性,在没有彻底治愈前不宜结婚。甲型肝炎患者在急性期应住院隔离治疗,疗程较短,康复后便可结婚。乙型肝炎病程相对较长,即使病情不十分重,也不宜勉强结婚。因为结婚前后的事务较多,往往很劳累,会增加患病肝脏的负担,以至病情恶化。除此外,乙型肝炎病毒可“藏身”在精液、唾液、阴道分泌物、月经血液里,容易借性生活之机传染给对方。乙型肝炎病人确实痊愈,经化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转为阴性,男女双方才可结婚。 生育:已婚妇女患了肝炎,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怀孕。据临床观察表明:怀孕可增加母亲肝脏的负担,易转为不宜治愈的慢性肝炎,甚至发展成重症肝炎而造成死亡;怀孕期间易合并妊娠中毒症,分娩及产后大出血。除此以外,妇女患肝炎还能连累胎儿,引起流产、死胎或胎儿畸形。乙型肝炎的孕妇还可垂直传播给胎儿,使新生儿一降生就成为“小乙肝患者”,或者为“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其发病率高达40%以上,对此不可掉以轻心。 性生活:新婚以后,夫妻中一方患了病毒性肝炎,除了应进行隔离治疗外,还应该杜绝性生活,以避免劳累过度和互相传染;如果是急性肝炎未愈,或处于肝炎的恢复期,或慢性肝炎患者病情不稳定时,应节制性生活。一旦进行性生活时,最好采用保险套。值得提出的是,妇女肝炎患者应忌用口服避孕药,因为其中含有需要经肝脏解毒的雌性激素,这样会增加肝脏的负担,不利于肝炎的恢复。 (朱本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