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不法医疗机构的欺骗、违规业务多,集中在前列腺病、肿瘤、乙肝、不孕不育、糖尿病、增高、皮肤病等领域,常常采取以下手法进行欺骗,笔者特别提醒患者注意莫入陷阱。 宣称“高科技”新成果。有的医疗机构宣称,该处所用疗法或药品为世界上最先进的成果—其显著特点为,国际国内医学界什么流行,他就有什么;什么时髦,他就卖什么。纳米技术、基因疗法,这些人类研究的新成果,甚至在西方发达国家还处于临床试验或前期阶段,可这样的医疗机构已有了系统的方法,比如纳米技术治疗乙肝、基因技术治疗肿瘤等等。 借“国际”权威行骗。在宣传中,使用世界卫生组织、诺贝尔奖获得者、美国哈佛医学院的名头,次一点的也要借重日本、韩国和新加坡等国专家的名头。业内人士指出,其实该医疗机构的具体疗法、产品和上述的这些权威机构毫无关系,由于市民无法认证,难免上当受骗。 “出口转内销”陷阱。据专家介绍,有的中医学术平平,就跑到香港、澳门转一圈,或者出国“镀镀金”,再回来就成了“国际知名中医”。中医的发源地在中国,打国际牌的难免是水货。 明星当托夸疗效。明星做广告没错,但是利用明星之口宣称治疗效果、治愈率等《广告法》不允许的内容,夸大其辞,则是利用人们对明星的崇拜心理,误导患者。 低价为饵高价在后。做个包皮40元、做个腋臭50元,以低于正规医院的价格吸引患者。只怕患者不来,来了就任他“定价”,“腋臭50元”可以说成是“一个腋臭50元”,做几个就算几个钱。做完手术,医生会建议你消炎防伤口感染,消炎药一用,就得数百上几千元的费用。到最后,患者比在正规医院花费的还要多。 “免费”也是陷阱。宣称某项检查或治疗免费,其实是“老鼠拖木锨,大头在后头。”单项是免了费,其他的地方收得更多。 “院中院”误导患者。国家严令禁止医疗机构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外承包科室。甚至有正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对外承包科室。这些外包科室在利用正规医院的名声同时,还偷税漏税。 药店“坐堂行医”。1994年颁布实施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2003年卫生部打击无证行医的通知中规定,“不在医疗机构内,不能开展医疗行为”。药店不属医疗机构,不能提供看病服务。 义诊也搞赢利。有些厂家或医药公司,打着名医、名院甚至医学会的牌子开展义诊。对“确诊”的“患者”,义诊专家会推销特定的药品或器械。按规定,义诊的主体必须是合法医疗机构的合法行医人员,在义诊前须到所在区域的卫生监督机构备案。即使是名专家,如果不是在规定地点行医,也属非法行医。判定是否“义诊”很简单:义诊活动不能赢利,赢利就不是义诊。 “医托”就是诈骗。据悉,“医托”已成为一种职业,不良医疗机构视其为“医疗促销员”。按界定,“医托”将患者诱骗至非法医疗机构属于诈骗行为。 “病人现身说法”。这在特定的传媒中很突出。专家坐诊热线,假病人打进电话,连称疗效独特,诱骗其他病人。 任意编造化验单。据介绍,这在性病、肝炎的诊疗过程中很突出。这些不良医疗机构,针对病人的心理和“钱袋”,随心所欲填报化验单,直到榨尽病人钱财。 ·郑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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