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买把刀放在车上防身用,孰不知已经触犯了法律,近日,淄博市淄川公安局对非法携带管制器具的翟某给予行政拘留5天并处罚款500元,翟某对自己无知的行为懊悔不已。 今年6月的一天下午,黑旺派出所民警开车沿省道胶王路巡逻,行至土湾村东时,发现一辆由东向西的银灰色面包车行驶很慢,走走停停,形迹十分可疑。民警遂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驾驶员不但不停反而加速逃窜。民警立即追赶,嫌疑车辆最后驶进黑旺镇长月石料厂内无处可逃,民警迅速下车将驾驶员抓获,随后从车内搜出两把刀刃均有五十厘米长的不锈钢单刃砍刀。 经查,该嫌疑人翟某是淄川区淄河镇人,由于经常开车到外地出差送货,为防路上遭遇不测,今年2月份到滨州市无棣县出差时,从一市场内花50元钱买了两把砍刀一直放在面包车上,做防身用。今天本想到黑旺找其朋友玩,由于不熟悉路,没想到在路上转悠时被民警查获。 (南剑 罗汉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