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抓好当前生猪生产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三点生猪生产扶持政策:加大对母猪养殖的扶持力度,对存栏5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在2007年6月1日至12月30日期间新增的种母猪,市和区(市)县两级财政分别给予100元和25元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