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某单位职工王某因仓库女工惹了他,就动手殴打库管员,并殴打前来拉架的3名职工,6月25日,洪山派出所依法对王某治安拘留10日并处罚款1000元。 6月24日 14时许,洪山某纤维厂仓库保管员宋某在仓库值班时,本单位的操作工王某对宋某给他拆开的机油不满,要求领取新的,宋某以单位领导要求先使用已拆开的机油为由不同意,二人发生争吵。王某竟用巴掌殴打宋某的脸部、大腿等处;正巧被路过的司某、孙某等人看见,司某等上前劝架,王某用拳殴打司某左肩部、孙某右脸等处,孙某被打伤脸部,宋某拨打110报警。洪山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将正在滋事的王某传唤到派出所,经审查,王某对动手殴打多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南剑 王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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