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部队复员不到半年,整天在外边混不回家的刘某,到一饭店刚干了三天就盗窃吧台内六千多元现金后逃跑,派出所民警多次到其家中做其家属工作,6月18日,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投案自首被依法取保候审。 5月5日22时许,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某饭店拨打110报警称:其吧台抽屉内六千余元现金等物被盗。洪山派出所民警接到报案后,立即赶到现场,针对当晚饭店客人已经走光,把侦查范围确定在饭店职工内,这时发现一名刚干了三天的男青年刘某去向不明。民警对其自报的姓名、住址进行核查时发现其提供虚假的姓名、住址。民警通过对其宿舍认真检查时发现一张写着个人及家庭情况的纸条,为侦查破案提供了有力条件,锁定该嫌疑人为淄川区龙泉镇的刘某。民警立即赶到其家中了解到刘某刚从部队复员,半年以来整天在外边混,一直很少回家。一个月以来,民警多次到其家中做其家属的工作,6月9日21时许,犯罪嫌疑人刘某由其家人陪同到洪山派出所投案自首。原来,刘某复员后一直未找到合适的工作,又不愿回家,就到洪山镇一个体饭店打工,没想到自己刚干了三天就对这份工作太辛苦感到不满。当晚,刘某在饭店大厅内打扫卫生时发现吧台抽屉没有锁,刘某知道抽屉内有钱,就拉开抽屉从抽屉内抓一把钱物便逃跑,在淄川一旅馆住一晚后窜至济南将6000余元全部挥霍,后又到同学家躲一段时间,当日刚回到家就被其父母等人劝说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刘某对盗窃现金6000余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刘某因涉嫌盗窃罪,系投案自首被依法取保候审。 (南剑 王克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