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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7·9爆炸案有了结果
来源:山东科技报  作者:新华社  2007年8月15日  第3518期

三罪并罚 段义和被判死刑

  ■据新华社消息  8月9日,段义和、陈志、陈常兵爆炸,段义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一审宣判。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爆炸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段义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爆炸罪判处陈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爆炸罪判处陈常兵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查明,被捕前任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的段义和自2000年以来与被害人柳海平长期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期间,柳海平要求段义和为自己购买了房屋,为多名亲属安排工作,后柳海平仍不断向段义和索要钱财,段义和逐渐对其厌烦而又难以摆脱。自2007年2月以来,段义和与其侄女婿陈志多次密谋,最终确定以爆炸方法将柳海平杀死。陈志向廉德金(另案处理)索要了2公斤硝铵炸药和5枚雷管,又找到济南“利达”汽修厂业主陈常兵,利用各自的技术共同制造了遥控爆炸装置,并经两次试验,均试爆成功。
  在段义和的催促下,2007年7月9日17时许,陈志与陈常兵携带爆炸装置,至柳海平的轿车停放处,由陈志将爆炸装置塞入驾驶座位下。后二人驾车跟踪下班的柳海平,并赶到柳海平开车回家必经之地——济南市建设路的一汽车站旁等候。17点30分左右,当柳海平驾车行至此处时,陈志用遥控器引爆炸药,将柳海平当场炸死,并致伤两名行人。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以爆炸罪判处被告人段义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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