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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万大中专学生将受益于助学新政
来源:山东科技报  作者:黄强  2007年7月16日  第3505期
  ■本报讯  从今年秋季开学起,我省将实施新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其中,新设立的国家励志奖学金为每生每年5000元;而新调整的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将主要向农村学生倾斜,每生每年的资助标准为1500元。
  根据省政府刚刚出台的《关于建立健全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今年秋季开学起,我省将实施新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力争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
      据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上,全省各级财政安排的支出将由去年不足1亿元增加到9亿元,明年将增加到19亿元。资助将覆盖全省130多所高校和800多所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全省将有126万高校学生和150万中职学生因此受益。
      在奖学金制度上,我省将继续设立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奖学金为每生每年8000元,省政府奖学金为每生每年6000元。意见指出,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为高校在校生的3%,每年我省将约有4万名学生受到奖励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且适当向国家最需要的农林水地矿油等专业的学生倾斜。
      而新调整的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将重点资助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政府资助两年,第三年实行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该项助学金每年将资助近8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约占在校生总数的90%。 
                              (黄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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