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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河流域开始治污了!
来源:山东科技报  作者:迟焕东  2007年7月4日  第3500期
  ■本报讯 为尽快恢复我省海河流域各主要河流生态功能,确保流域水环境安全,我省制定的《山东省海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于7月1日起开始实施。
  据悉,该《标准》是流域性污染控制标准。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和海河流域水污染特点,对海河流域实施分级管理。《标准》分三个阶段逐步加严,分别从2007年7月1日起、2008年7月1日起、2009年7月1日起执行。标准值从第一时段开始逐步加严,到第三时段取消行业排污特权,在流域内执行统一的排放标准。自2008年1月起,省环保局将对限期治理达标情况进行检查,并组织进行年度考核,确保流域水质实现好转。
                              本报记者 迟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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