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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师范生毕业后须到中小学任教
来源:山东科技报  作者:新华  2007年5月21日  第3481期
  ■本报讯 据教育部网站信息,从2007年秋季新生入学开始,我国将有6所部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免费师范生入学前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10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2年。服务期内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
  在网站公布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指出,从2007年秋季入学的新生起,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6所部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安排。 
  办法要求,各级政府对长期从事中小学教育的免费师范毕业生给予积极的鼓励和支持。中央财政对接收免费师范毕业生的中西部地区给予一定的支持。地方政府和农村学校要为免费师范毕业生到农村任教服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和周转住房。                   (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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