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一些地方片面理解新农村建设的内涵,只重视发展二、三产业,甚至大量出租、转让土地搞房地产开发,造成耕地的乱占滥用,农田基础设施的破坏,直接影响到农业基础地位和国家粮食安全。要坚决制止以新农村建设等名义盲目圈占、违法批占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行为。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是对新农村建设最大的支持。 要保证新农村建设的有序进行,必须做到统筹安排各业用地,科学合理、节约集约用地。我国农村建设用地总量大,节约集约用地大有潜力。要立足现有基础进行房屋和基础设施改造,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等存量建设用地,充分利用低丘缓坡和“四荒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另外要坚持建新拆旧,积极推进废弃地和宅基地复垦整理。新农村建设中不得以置换、挂钩等为名大拆大建,将腾退土地全部用于非农建设。复垦整理节省出来的土地,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宜耕则耕、宜建则建,优先用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围绕新农村建设,土地开发整理重点要在促进农业生产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改善村容村貌上下工夫。国土资源部提出了“四个结合”:一是结合实施新农村建设规划,完善县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二是结合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大力推进基本农田整理,搞好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三是结合发展特色农业、现代农业,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进行科学设计,改善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四是结合建设农村美好家园,对村庄废弃地和腾退的宅基地合理开发利用,复垦还田,进行公益事业建设,美化居住环境,造福农民群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