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老人每月可获奖励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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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山东科技报 作者:山东科技报 2006年6月28日 第3348期 |
| 从今年起,我省将全面实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农村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老人每月可以领到50元的奖励扶助金。全省16.4万名符合条件的群众将在7月11日前领取今年上半年的奖励扶助金。获得奖励扶助的群众必须同时符合四个条件: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73年至今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现存一个子女或有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年满60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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