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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农产品出口 农产品出“口”变小
来源:山东科技报  作者:刘富磊  2006年6月7日  第3339期
      5月29日,日本《食品中残留农业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已经正式实施,同过去的标准相比,对于农产品进口的限定更加严格和苛刻,这对我省乃至全国农产品出口是一个不小的影响。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对734种农药、兽药及饲料添加剂设定了51392个“暂定标准”,分别为过去的2.8倍和5.6倍;对尚不能确定具体“暂定标准”的农药、兽药及饲料添加剂,将设定0.01ppm(即亿分之一)的“一律标准”,一旦食品中残留物含量超过此标准,将被禁止进口或流通。从理论上说,“一律标准”比制定了限量的更加严格。
      0.01ppm是什么概念?山东省植保总站副站长李明立解释说,一个生长季节,只要用过一次农药,或者喷雾器用完没有洗干净,再去喷药,就可以检出来。
      肯定列表规定了所有农产品均不得检出的15种农业化学品,有2,4,5-T、杀草强、敌菌丹、库马福司/蝇毒磷、环己锡,三唑锡、丁酰肼、苯胺灵等植物药剂,卡巴氧、氯霉素、氯丙嗪、己烯雌酚、地美硝唑、甲硝唑、呋喃类抗生素、洛硝达唑等动物药剂。
      日本是我国农产品出口的第一大市场,2004年我国对日农产品出口73.9亿美元,但是目前我国制定的许多标准与日本的标准无法对应。而在我国能够对应的标准中,日本有25%的标准严于我国标准。比如,大葱原有标准77个,现在增加到339个,而我国却只有2个。不仅如此,限量指标也更为严格。日本已经制定了“暂定标准”而我国没有限量标准的农业化学品达492种、33418项,涉及食品262种;日本限量指标严于我国现行限量标准的农业化学品74种、247项。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下的食品安全风险保护水平明显高于日本现有的风险保护水平,而且对每种产品制定的限量标准众多,这给日本执法者留出了很大的随意性空间,有可能对来自不同国家的进口产品检验采取区别对待的政策。另外,需检测项目成倍增加,增加了企业的出口成本,还可能会延长货物在港口滞留时间,影响通关速度。
      其实,不只日本开始提高进口门槛,韩国和欧盟也在扎紧“袋口”。韩国从今年6月1日开始实施新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范围由现在的4种农产品增加到37种,药残限量成分由132种增加到213种。同时,还要实行“农产品生产履历制度”,要求所有销售的农产品除了要标明产地、生产者及联络方法外,还需详细记载农药和化肥用量、栽培及生产过程等。欧盟的新食品安全法,也对食品生产过程安全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不仅要求终端产品符合新的食品安全标准,而且要求整个生产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要符合食品生产安全标准。随着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愈演愈烈,我国农产品出口面临越来越严峻的考验。
      农业大省山东已经提前应对,早在2004年就开始实施“绿卡行动”,建立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从农产品生产源头规范种植过程。山东农产品依靠“绿卡”在国际市场上的信誉不断提高, 2005年全省蔬菜出口额达到13亿美元,同比增长24.8%,23家示范企业更是平均增长达到39.1%,“山东种植”已经在国际农产品市场打出了一片天地。   (上)
                   
     本报记者   刘富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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