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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不要旧农民
来源:山东科技报  作者:刘富磊  2006年5月31日  第3336期

      目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幕已经拉开,农村道路、饮用水、电网、通讯等基础设施正在不断改善。然而农村建设面貌改变了,一些农民的自身陋习却依然如故,离新农村的要求相去甚远。
      图一:在一些农村的田间地头,随处可见焚烧秸秆的火苗、浓烟以及一块块黑色的灰迹,阵风袭来黑烟满天,甚至烟灰飘入市区,加重了城乡的污染。我国每年大约有6.5亿吨秸秆,这么多秸秆相当于我国目前化肥施用量的1/4以上,如果每亩耕地还田农作物秸秆300~500公斤,即可增产粮食25公斤。另外,秸秆还可以作为饲料和工业原料,秸秆反应技术和秸秆炉也是消化秸秆的好途径。有如此好处,为什么农民还要焚烧秸秆?其实,这还是村民传统观念的问题,很多人图的就是省事。
      图二:在湖北省鄂州市106国道上,一些农民在晾晒粮食。农民因在公路上打场晒粮引发的交通事件屡见报端,不少农民晒粮时遭车辆碰撞致伤、致死。公路上大豆、玉米或小麦等农作物成堆成片,有些农民还把棍棒、石头拦在路上,同时也威胁到了行人车辆的安全。另外,车辆排出的尾气也污染了粮食。《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明文规定:不准在公路上打场晒粮。现在,农村的道路越建越宽,可是如果大家还是在公路上随意晒粮,再宽的道路也只能是越“晒”越窄。真要是农村公路成了晒谷场,道路建设的意义何在?
      图三:洪水猛于虎,道理都知道,可是在面对眼前利益的时候,有些人却顾不上这个道理,图片就是某村民在沟坝上取土。《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在堤防安全保护区内,禁止进行打井、钻探、爆破、挖筑鱼塘、采石、取土等危害堤防安全的活动。
      建设新农村,关键还在我们农民自己。建设新农村的过程就是培养新型农民的过程。因为农民是新农村的主人,新农村建设为的是农民,靠的也是农民。这就需要我们的广大农民适应新农村的发展,提高自身的素质,从日常生产生活做起,这样才能对得起我们日益改善的生活环境。农村发展了,要改变不文明的生产生活习惯,这些道理大家也都知道,可是一旦遇到事情很多人又回到了陈规陋习中,自觉不自觉的按照原来生活的惯性走下去,随便扔垃圾、堆粪便,红白喜事大操大办,迷信、赌博风不改……这样下去,即便盖起再好的楼房,有再好的条件,自身的素质不能提高,新农村也“新”不起来。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既包括了发展农村生产力,更包括新农村建设主体—农民素质提高。面对日益改善的生活、整洁的村容,如果我们农民还是原来的“旧农民”,那就违背了新农村建设的初衷了。
            本报记者  刘富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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