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头2464万元保障农牧区义务教育机制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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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06年12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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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包头市启用2464万元用于农村牧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农村牧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快农村牧区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减轻农牧民负担的一项重大利民工程,其核心内容是将农村牧区义务教育作为公共产品,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农村牧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使每一个农村牧区的孩子都能上得起学,读得起书,享受平等的教育权利和教育机会。
今年春季新学期开始,包头市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实施了新的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年,内蒙古自治区和包头市共下达专项补助资金2464.8万元,用这些资金免除杂费资金1374.8万元,提高公用经费保障补助资金1090万元,这为包头市加快推进教育步伐奠定了基础。
这些新机制的实施是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机制、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逐步将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一是全部免除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二是对农村牧区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三是提高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四是建立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五是巩固和完善农村牧区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
为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好,包头市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兼组长、教育、财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这项工作的组织实施。为了管好用好资金,包头市财政局、教育局联合出台了《关于确保农村牧区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通知》和《农村牧区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的通知》等配套性文件,这些文件对资金的管理拨付、资金的审批和监督检查都做了明确的规定。财政、教育部门会同纪检监察、督导部门在每学期开学时对各地区落实农村牧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资金的落实、拨付和使用情况。对经费使用不当、弄虚作假、挪用资金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同时,也广泛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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