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招远帮扶农户发展订单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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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新华网 2007年7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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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招远市工商局开展法律援助活动,鼓励农户大力发展"订单农业"。
加大培训教育力度。深入开展了"订单农业"的宣传活动,通过多种途径对农户和涉农企业进行合同法律法规培训,增强他们对"订单农业"的认识,帮助其掌握签订合同的基本知识和技巧,有力地推进了"订单农业"的发展。目前,全市涉农企业达到67户,"订单"农户1.3万户,年订单额超过10亿元。
规范合同文本和签约行为。按照《合同法》要求,规范订单的形式和内容,从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格,到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履约方式、违约处理等方面进行了统一规范。同时,制定了防范性条款,落实"最低保护价"政策,坚决取缔"霸王条款",保证农民利益不受侵害。
严格监管合同履行。全面加强对订单合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管,既要求涉农企业严格按合同约定收购、不得压级压价、打白条,也督促农户保质保量完成合同任务,全面履行合同。以工商所为单位,成立了合同纠纷调解小组,及时化解涉农合同纠纷。加强对"订单农业"的合同监管,严厉打击合同欺诈,坚决查处害农坑农的违法行为,确保"订单农业"顺利发展。今年以来,共调解涉农合同纠纷6起,查处利用合同坑农害农案件4起。(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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