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泰安市开展“农村财务管理年”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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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泰安市农业局 2007年5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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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安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从源头上防止村级腐败现象的发生,有效维护村集体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基层民主建设,构建和谐农村新格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农村财务管理年”活动。
总体目标是,以理顺农村财务管理体制为目的,以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为重点,重点解决村集体资产运行机制与内部监控机制的配套管理问题,解决农村财务管理程序与会计人员素质问题,提升农村财务管理水平,实现全市村级财务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和民主化。通过“农村财务管理年”活动的开展,到今年年底,全市村级财务委托代理率达到90%以上,乡镇(街道)代理中心电算化率达到90%以上,因农村财务问题引发的上访案件控制在涉农案件的10%以下,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实现经常化、制度化,村级财务更加透明,监督体系更加完善,监督渠道更加畅通有效,管理方式更加现代化,全市农村财务管理达到设施完善、制度健全、管理科学、运行规范的目标。主要活动内容:
一、依法规范完善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制度。1、规范农村财务委托代理程序。实行依法委托,做到程序合法、手续完备。一是搞好清产核资并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二是由村委会与乡镇(街道)委托代理中心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依法确定委托代理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是搞好财务移交,对代理程序不规范、手续不完备的,进行补充完善。2.规范农村财务委托代理的管理内容。乡镇(街道)委托代理中心履行会计核算、财务公开、资金管理和会计监督职能,确保村集体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监督权和收益权“四权”不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占、挪用、平调或拆借村集体资金,确保村集体资金的安全。 3.建立健全财务预决算、货币资金管理、财务审批、财务公开、财产物资管理、财会人员管理、民主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委托代理中心内部管理制度。4.强化对村级财务管理的监督机制。通过建立“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设立四道监督防线,加强对合同、公章及收费票据的管理和监督;加强民主监督;加强乡镇(街道)委托代理会计监督;加强审计监督。从而把民主决策与民主监督相结合,把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机制。5.强化硬件设施及机构建设,加快电算化、网络化进程。
二、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的审计监督。加大对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农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审计力度,揭露重大违法乱纪行为,维护农民和集体的合法权益。强化以集体资产和财务收支为主要内容的经常性审计,加强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加强对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的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农村集体土地征占用补偿费专项审计,加强对乡镇(街道)代管集体资金的审计,确保农村集体资金安全。
三、规范完善民主管理监督机制。建立和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各项制度。健全民主理财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推选产生的5—9人的民主理财小组。村级各项收支必须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签字盖章后方可入账,村级重大财务事项必须接受民主理财小组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民主理财小组定期开展理财活动,并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报告民主理财情况。健全财务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间等财务公开各项制度,加大财务公开力度,广泛接受全体村民的监督。
为确保农村财务管理年活动顺利开展,市县两级分别里成立农村财务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制定落实具体工作方案,层层明确责任,确保活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并选取在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制度建设、农村财务审计、农村财务公开等方面成绩突出的2个县市区、6个乡镇(街道)作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典型,按照规范化管理标准选取12个村作为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示范村,总结推广经验,带动管理年活动全面开展。(泰安市农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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