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泰安市强化措施做好农业信访工作 |
|
| 来源:泰安市农业局 2007年5月15日 |
|
农业信访工作事关农村的社会稳定和和谐社会建设,也关系到信访群众的切身利益。山东泰安市各级和农业部门把做好农业信访工作作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并作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农民利益、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一件大事来抓,积极采取措施,强化农业信访工作。
一是明确任务,进一步重视加强农业信访工作。针对农业信访工作的新特点,市委、市政府把涉农信访列入了信访工作重点之一,对做好农业信访工作提出了严格的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各级和农业部门从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入手,层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坚决防止因工作不到位出现农民越级上访问题,坚决果断采取有力措施,帮助信访群众和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坚决遏制个别地方越级上访量增长的势头。
二是扎扎实实地为信访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在具体做好农业信访工作中,真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尽心竭力为群众解难事,在群众“最盼”上下功夫,在群众“最急”上见真情,把做好农业信访工作的过程,变成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并按照《信访条例》和省农业主管部门总结推广的信访工作“六步工作法”的要求,认真开展工作。对上级交办、督办的案(事)件,领导同志靠上,组织专门力量,尽快查处,防止再次出现重复越级上访。
三是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各级在加强配合,通力合作,共同做好农业信访工作的基础上,切实抓好信访问题源头治理,重点做好基层办结之后群众不服、要求复查的信访事项,对上级交办、督办的信访事项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并及时报告办理结果,对不按时报送处结情况的,给予通报批评。对越级缠访和滋事的上访老户,当地和有关部门及时赶到现场,将信访群众劝领带回。对工作不力、致使群众去省进京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责任。(泰安市农业局)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