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泰安市一季度农村基本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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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泰安市农业局 2007年4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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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安市今年一季度,把落实好农村基本政策,作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的一件大事来抓,围绕调动和保护好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和积极性,层层明确责任,强化监督,狠抓措施落实,使农村各项基本政策得到了有效落实。在小麦粮食直补方面,全市共核定小麦种植面积为330.95万亩,按照每亩14元的补贴标准,目前全市4634万元粮食直补资金,已全部拨付到每个种粮农户的“齐鲁惠农一本(卡)通”中,进一步激发和调动了广大种粮农户的粮食生产积极性。在减轻农民负担方面,立足于构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好减轻农民负担百分考核和“一票否决”制度,市政府在全市农村工作会议上,与各县(市、区)政府签定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年度目标责任状。各级进一步加强了对农村“一事一议”的监督、审批和管理,严禁将“一事一议”变成向农民的固定收费项目,年内每个村民所负担的“一事一议”资金限定在15元以内,每个劳动力负担的劳务限定在10个以内。在农村土地承包方面,加大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省《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力度,对存在“两田制”和超5%预留机动地的村进行集中清理整顿。按照承包面积、承包地块、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及基本农田“五到户”的规定,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换发补发工作,促进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进一步稳定。(泰安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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