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泰安市大力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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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泰安市农业局 2007年3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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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泰安市政府召开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作出安排部署。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狠抓监管,坚决杜绝因农资质量问题导致重大农业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各级进一步强化责任,建立主管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体系,形成农资打假的合力。严格落实打假责任制,加大监督和责任追究力度,对农资市场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进行通报和曝光;对因监管不力,致使假劣农资造成重大事故的地方,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是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围绕重点季节、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农机和水产苗种等违法违规行为。配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违法行为,以及掺杂高毒农药、禁用化学投入品的违法行为。继续抓好毒鼠强的清查收缴和防范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毒鼠强行为,防止毒鼠强危害反弹。集中力量查处大要案,抓源头,捣毁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窝点,加大对农资批发市场和县、乡、村农资集散地检查力度,着重查处无证生产经营,超范围经营,生产、销售未经登记、审定、批准使用的农资产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及伪造、涂改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有效期、有关质量标识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假劣农资坑农害农案件。
三是健全完善农资市场监管体系。完善农资投诉举报体系,发动群众举报各类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违规行为,畅通举报渠道。做好投诉举报奖励工作,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农资打假工作的积极性。完善案件查处、农产品质量抽检、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健全农资执法监督机制,达到办事公开,程序透明,权利制衡,切实规范农资行政执法行为,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四是推行农资诚信建设。研究制定农资企业诚信管理办法和科学评价体系,建立“黑名单”制度,依法实施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增强企业自律,提高企业信誉。提倡和引导在行业内部推行守法经营或质量公开承诺制,树立诚信经营意识,督促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经销台账,实现可追溯管理。积极培育农资行业协会或自律性组织,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对信誉好的企业给予扶持和鼓励;对失信和具有不良记录的企业要予以警示或限期整改,并列入重点监测检查对象;对多次违法违规、信用差的企业要向社会公布并进行重点监控,直至依法取消其资格。
五是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和监督作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新闻媒体,利用印发明白纸、宣传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常识,宣传农资法律法规,推广放心农资,指导农民在购买农资时注意索证索票,增强农民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提高农民自我保护能力。规范广告宣传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未经审查的农药、兽药等方面的广告进行严格审查,严肃查处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不法行为,加大假劣农资案件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全社会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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