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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中国农村群体性事件明显减少 三措施解决土地问题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07年1月31日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今天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2006年发生的农村群体性事件,数量比2005年明显减少。 

  据介绍,引起农民上访的原因主要有三个:土地征占、村里财物被侵占以及环境污染。 

  陈锡文说:“土地问题所占的比重确实比较高,但是不到有些外电报道的80%。”陈锡文说,针对土地问题,国家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2004年年底国务院制定的28号文件中已经明确规定,在征用农民土地的过程中,政府要提高补偿标准;要对失地农民给予就业培训和服务;要把失地农民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这三项工作正在逐步落实。 

  2006年8月,国务院发布31号文件,确定所有土地出让金的收入都必须立即入库,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同时,在这些费用的支出中,首先必须保障对农民的补偿、对农民的培训和就业服务,以及把农民纳入当地社保体系,从资金上规范了地方政府对土地出让金的收支,保障了农民的权益。 

  二是过去由于很多土地是为了招商引资而征用的,特别是为了让工业企业投资,很多地方压低地价,甚至实行零地价。上述文件明确提出工业用地必须实行“招拍挂”制度,不允许压低地价。 

  三是强调各级政府和干部要转变发展观念,树立科学发展观,不要简单地追求GDP的增长。比如说现在特别强调各地在经济增长中要加强对节能、减排指标的考核。 

  陈锡文介绍,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第八章特别明确,要正确处理农村发生的各种矛盾。他说,农村税费改革前,基层政府直接承担向农民收粮、收款等任务,一些农村出现了党群关系矛盾较大的现象。税费改革之后,农民从免除的税收中直接受益1250亿元,粮食已经完全市场化流通,目前基层干部和农民之间的矛盾已经大大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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