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泰安市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专项行动 确保春节期间城乡居民农产品消费安全 |
|
| 来源:泰安市农业局 2007年1月10日 |
|
| 为确保广大城乡居民农产品消费安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使泰安全市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和农业部、省农业厅的通知精神,泰安市将在2007年1—2月份,在全市范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专项行动。主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教育、农业投入品执法检查、农业生产用药执法检查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等四项集中活动,加强蔬菜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工作机制,重点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农药的行为和农药残留超标的农产品,基本查清农产品生产过程中投入品的使用情况,及时消除隐患,防止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消费安全,全面提高农业的执法监管能力、案件查处能力和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