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济南市启动“十大行动”推进新农村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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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济南日报 2006年12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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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上午,济南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会议确定“十一五”期间实施“十大行动”,扎实推进济南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济南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委员会主任鲍志强主持会议并讲话。
济南市委副书记雷建国、副市长赵文朝出席会议并讲话。
这“十大行动”分别是:
农民增收行动。今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预计达到5390元,增长12%。农村工作确定的“6521”农民增收和“1020”财政支农工程可提前一年全面完成。在此基础上,济南市在“十一五”期间将继续采取措施、加大力度,开展农民增收行动。
城镇建设行动。搞好小城镇建设总体规划,重点规划一定区域,搞好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二、三产业布局,以此为载体,创新发展环境,积极稳妥地推进人口、产业、消费向小城镇集中,把小城镇打造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道路畅通行动。在全面完成村村通柏油(水泥)路和通客车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其向村内延伸,“十一五”期间基本完成村内主干街道路面的硬化,每个村至少有一条道路连接路网。
饮水安全行动。实现村村通自来水,并确保自来水清洁、卫生、安全。积极探讨农村自来水经营管理模式,提高自来水入户率。
生态富民行动。以“一建三改”(建沼气池、改厕、改厨、改圈)为主要形式,大力发展农村清洁能源,争取到“十一五”末全市“一建三改”户达到40万户,切实改善农民的生活环境和质量。
造林绿化行动。积极开展造林绿化活动,特别是在城市规划的南控区范围内,以工程造林为重点,大力实施荒山造林、退耕还果,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切实提高南部山区林木覆盖率。
医疗惠民行动。以构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重点,努力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十一五”期间全面完成乡镇卫生院改扩建任务,全面建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并逐步提高财政对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补贴标准。
教育振兴行动。积极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完善“以县为主”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加大对农村教育经费投入,合理调整农村学校布局,切实抓好校舍和农村学校标准化建设,鼓励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努力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
弱势保障行动。落实好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户集中供养。制定合理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经济发展水平,建立低保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合理确定敬老院建设布局,提高建设标准。
市场拓展行动。切实抓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实施,积极推进超市向农村延伸,搞好市、县、乡三级配送网络体系,加快发展农村现代服务业。
鲍志强要求,要切实提高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认识,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历史任务,各级党委、政府要将其摆到工作全局中的重中之重的位置,坚持“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不动摇;坚持逐年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政府投入不动摇;坚持调动各方面力量形成扎实推进的合力不动摇。要选准推进新农村建设的突破口。当前要集中力量,从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而又能解决的问题入手,确定“十一五”期间从公共财政扶持的角度,重点帮助农民解决好农民增收、城镇建设、道路畅通、饮水安全、生态富民、造林绿化、医疗惠民、教育振兴、弱势保障、市场拓展等10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以此为抓手和突破口,扎实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鲍志强强调,要明确部门责任。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方针政策,结合济南实际,提出济南市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和任务目标,研究制定实施的政策措施,安排落实好部门责任,加强工作督导和考评。市委农办、市建委、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贸易服务局等分别负责“十大行动”的牵头落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综合情况,加强协调,当好参谋,搞好督查,努力完成推进委员会交办的各项工作。要科学编制规划。“十大行动”要分别制定规划,并编制成册,明确规划期、内容等。各有关部门要明确所负责牵头实施的“十大行动”的工作要点,搞好工作安排,为“十大行动”顺利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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