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烟台市出台考核办法加强耕地与农田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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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2006年9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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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市出台考核办法加强耕地保护。
据了解,从今年开始,每5年为一个规划期,烟台市政府每年对各县市区政府进行考核。
考核要求,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市下达的考核指标;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的各类非农建设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后,补充的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与质量不得低于已占用的面积和质量;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新增耕地面积不得低于市下达的考核指标。
据介绍,烟台市政府将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认真履行责任目标、成效突出的给予表扬,考核认定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农用地转用和征地审批,一年内停止申报国家、省市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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