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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购种自愿 补贴资金直补到户
来源:山东科技报  2009年4月28日
    记者从省种子管理总站获悉,山东省2009年中央财政玉米和水稻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近日出台。玉米和水稻良种补贴采取公开推介良种、落实种植面积、农民自愿购种、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的补贴方式进行。
  实施方案指出,玉米、水稻良种补贴以“稳定面积、提高单产、优化结构、改善品质”为出发点,按照“全面覆盖、整体推进、因地制宜、补贴农民”的思路和“品种择优、公开推介、农民自愿”的原则,采取公开推介良种、落实种植面积、农民自愿购种、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的补贴方式,对全省农民种植玉米(水稻)作物进行良种补贴,鼓励农民使用优良品种,加快良种推广步伐,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2009年中央安排我省玉米、水稻良种补贴全覆盖,按照玉米、水稻实际种植面积全部补贴。按照每亩10元的标准,对全省种植玉米的农民(含农场职工)给予补贴,按照每亩15元的标准,对全省种植水稻的农民(含农场职工)给予补贴。
  在玉米、水稻良种选择上,立足提高我省玉米和水稻生产效益和市场竞争力,按照“生态适应性好、符合生产需要、市场前景较好”的品种择优原则,省农业厅在广泛征集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论证筛选出郑单958等83个玉米主导品种和临稻10号等13个水稻主导品种。根据“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原则”,原则上经过省审定或经过国家审定且适宜当地区域种植的玉米(水稻)品种,农民均可自愿选择、市场购买。各县(市、区)农业局应加强主导品种的宣传和引导,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根据品质优先、市场需求和生产需要,积极引导农民选择使用省农业厅推介的主导品种,同时也要尊重农民选择主导品种以外良种的权力。既不得采取强制手段干预农民自愿选种、购种,也要引导农民不要选择使用未经审定或过期淘汰、以及存在明显缺陷不适宜本地种植的品种。严禁省级以下农业部门进行品种推介活动。 
  结合我省实际和玉米、水稻品种特点,省农业厅、财政厅确定我省2009年中央财政玉米和水稻良种补贴采取现金直接补贴方式补贴农民,以农民玉米、水稻实际种植面积作为兑现良种补贴资金的依据。按照“准确、及时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2009年玉米和水稻种植面积核定工作。核定范围是7月20日前出苗的玉米实际种植面积(含国营农场种植的玉米)和7月20日前插秧的水稻实际种植面积(含国营农场种植的水稻)。玉米和水稻良种补贴资金于9月15日前通过财政涉农补贴“一本通”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中。
              本报记者  宁钦广  
                  通讯员  周新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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