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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下发《通知》 农药不再“运输难”
来源:山东科技报  2009年5月4日
  近日,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公安部、国家安监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农药运输的通知》(下称《通知》),全国90%以上农药将按普通货物运输管理,困扰农药生产经营企业多年的农药“运输难”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此前,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货物品名表》的现行规定,农药被笼统地列为危险化学品进行运输管理。此次出台的《通知》规定,微毒、低毒农药不属于危险货物,按普通货物管理;中等毒农药,其内容器装量在5kg或5L内,单件重量在30kg内的,按普通货物管理;高毒、剧毒农药仍按危险货物管理。
  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的资料显示,以前农药行业运输门槛高、办理手续复杂,不仅造成企业成本增加,而且贻误农时、增加农民负担,在很多地方,农药陷入无车可运、无人敢运、违规运输的尴尬境地,农药行业对此反应强烈。而该政策的出台,据初步测算,每年可为企业节省运输成本20多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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