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虾酱卫生标准 |
|
| 来源:中国农业网 2006年6月26日 |
|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虾酱成品的质量卫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虾为原料,经过盐发酵制成的水产加工品。
2 引用标准
GB 4789.20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水产食品检验 GB 5009.39 酱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5009.42 食盐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3 感官指标
灰白色或灰紫色, 质地均匀, 无杂质, 具有虾酱固有滋味, 无异臭。
4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见表1。
项 目 指 标 氨基酸态氮(mg%) 去油品 ≥ 0.7 不去油品 ≥ 1.1 NaCl(%) ≥ 20
5 细菌指标
细菌指标见表2。
项 目 指 标
细菌总数(个/g) ≤ 4×10,000 大肠菌群(个/100g) ≤ 30 致病菌 不得检出
6 检验方法
按照 GB 5009.39、GB 5009.42、GB 4789.20执行。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