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潢川县整顿和规范市场工作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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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信阳市潢川县商务之窗 2007年8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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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潢川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发展环境,根据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潢川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反映强烈的焦点、热点问题,积极推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巩固已取得的整治成果,确保全县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好转,为我县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07年,全县要突出抓好食品药品、农资市场、文化市场、建材市场、商业欺诈、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经济秩序整治工作,积极带动其他方面的专项整治活动。通过专项整治,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假冒伪劣产品问题,整治一批影响恶劣的重点环节和重点产品,端掉一批制假售假窝点,查处一批大案要案,继续完善市场准入、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真正使广大消费者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三、工作部署
1、食品市场专项整治
⑴整治重点:把与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息息相关的粮油制品、肉及肉制品、蔬菜、水果、饮料、奶制品、豆制品、酒类、水产品等作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围绕源头治理和市场准入两个关键环节,大力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对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加强监管和整治,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⑵工作任务:一是继续实施食品放心工程,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查处经销“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散装食品;严厉打击以“送货下乡”为名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二是继续加强对食品源头污染治理和生产加工环节、流通消费环节的监管,健全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完善食品监管制度,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三是组织开展对各类食品进行专项检查。力争食品卫生抽样合格率达到92%以上,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5%以上,对90%的以上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⑶责任单位:此项工作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落实,县卫生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畜牧局、盐业局、商业总公司等部门配合。
2、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专项整治
⑴整治重点:把进一步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活动作为工作重点,继续深入开展药品流通环节专项治理,搞好源头监管。
⑵工作任务:开展药品市场经营秩序整治,加大对不法分子制售假药违法活动的打击力度,彻底捣毁制假售假窝点。着力解决药品批发企业为无证经营者代开发票、药品连锁企业的门店自行外购、药品零售药店出租出借柜台等突出问题。
⑶责任单位:此项工作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落实,县卫生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配合。
3、农资市场专项整治
⑴整治重点:一是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水产苗种、农机等重点品种。二是对以次充好、欺行霸市以及乱涨价行为的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农资集散地。三是农资销售的春秋旺季。
⑵工作任务:一是严格农资市场准入制度,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要对所有农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建立“经营户口”和质量档案,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加快发展物流配送,支持和鼓励有实力、有信誉的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连锁配送服务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二是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大案要案。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红盾护农”、“农资打假下乡”及化肥产品质量区域性问题集中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犯罪行为。三是加强投诉举报案件核查工作,大力宣传农资打假和“毒鼠强”专项整治的措施和成效,教育群众,震慑不法分子。
⑶责任单位:此项工作由县农业局牵头负责落实,县供销社、工商局、质监局、物价局、公安局等部门配合。
4、商业欺诈行为专项整治
⑴整治重点:一是整治非法广告。二是打击非法行医。三是打击商贸领域欺诈行为。
⑵工作任务:一是重点整治在有关媒体上发布的有关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化妆品的虚假广告,整治夸大功能的种子、化肥、农药、兽药等农资广告。二是整治医疗服务市场,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开展以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等为重点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严厉查处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行为。三是整治商业零售业、服务业的欺诈行为,打击商业零售企业不规范促销及超期占压、骗取供应商货款等欺诈行为,促进商业零售行业的健康发展。
⑶责任单位:此项工作由县工商局牵头负责落实,县卫生局、商务局、公安局、物价局等部门配合。
5、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
⑴整治重点:一是加强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的宣传力度。二是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三是依法查处传销和变相传销大案要案。四是坚决杜绝传销和变相传销进入校园。
⑵工作任务:开展对传销和变相传销的大检查工作,坚决查处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积极探索长效监管机制,提高宏观调控与打击能力。
⑶责任单位:此项工作由县工商局牵头负责落实,县质监局、公安局等部门配合。
6、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整治
⑴整治重点:一是假冒专利、冒充专利和专利侵权行为。二是商标、著作权等侵权行为。
⑵工作任务:建立专利侵权举报、投诉制度。加强综合治理,组织专利联合执法和检查行动,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侵权行为,查处假冒专利行为,切实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围绕贯彻落实《河南省专利保护条例》,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执法宣传月”等宣传活动,普及知识产权保护常识,提高全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⑶责任单位:此项工作由县文化局牵头负责落实,县工商局、广电局、质监局、公安局等部门配合。
7、文化市场专项整治
⑴整治重点:加强音像和网络文化市场秩序整顿工作,以摧毁非法生产和经营音像、图书窝点为重点。
⑵工作任务:一是打击音像图书市场、电子游戏场所的违法经营和赌博行为及娱乐场所中的色情淫秽现象。二是整顿网吧经营秩序,规范经营行为。三是打击非法电影放映行为,坚持文化下乡,净化农村演出市场。
⑶责任单位:此项工作由宣传部、文化局牵头负责落实,县文明办、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配合。
8、建材市场专项整治
⑴整治重点:以建筑用钢材、水泥、低压电器和电线电缆、装饰装修材料为重点产品;以生产假冒伪劣建材相对集中的地方为重点区域;以辐射面广、经销假冒伪劣产品问题突出的建材市场、钢材市场和生产伪劣建材产品的企业为重点对象。
⑵工作任务:一是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及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二是坚决取缔一些无证无照、不具备产品质量条件的企业及黑窝点。对去年开展的“地条钢”和劣质钢材专项整治进行“回头看”,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反弹。三是认真整顿治理假冒伪劣问题突出的建材市场。对销售假冒伪劣建材问题严重的经销者要责令停业整顿,公开曝光。
⑶责任单位:此项工作由县质监局牵头负责落实,县公安局、工商局、建设局等部门配合。
四、职责分工
1、工商、商务部门负责流通领域质量监督和打假工作,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
2、质监部门负责生产领域质量监督管理和源头整治工作。
3、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重大事故查处;负责药品全过程监管,组织开展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
4、卫生部门依法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严把卫生许可证发放关,重点检查卫生条件、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卫生知识培训等,强化对餐饮消费环节的监管。以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为重点,依法整治医疗市场,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
5、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关闭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环境污染严重、技术含量低、严重浪费资源的小炼钢等建材企业。
6、建设部门负责查处建筑工地和装饰装修工程中,违法违规采购和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行为。
7、环保部门负责依法查处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排污企业,并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8、电力部门负责切断对已确认的生产“地条钢”及其制品等假冒伪劣建材企业的电源,停止向违法企业供电。
9、司法机关负责查处构成犯罪的制假售假案件。同时要严肃查处拒绝、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行政执法部门的正常执法活动顺利进行。
10、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参与制假售假或收受贿赂,利用职权给制假售假分子提供方便,行政执法不作为和乱作为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
11、其它部门负责本系统的专项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整规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要求,坚持“围绕市场、注重机制,构筑平台、各方切入,强化责任、抓好基础、循序渐进、合力推进”的基本思路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整规工作的领导,树立长期作战意识,把整规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构,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经常研究部署,加强组织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转变作风,健全机制,常抓不懈,进一步整合整规工作的人力、执法、装备、检测等资源,逐步形成相互补充、相互配合的整规体系。
2、加强责任追究。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整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负起责任,亲自抓落实,真正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细化任务,量化标准,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与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政绩直接挂钩。
3、加强部门联动。整规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成员单位要树立全局观念,大局意识,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形成整治合力,提高整体工作效率。要在信息沟通、线索传递、调查取证等方面加强协调配合,发挥联合执法优势。要突出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联合行动,形成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的局面,要加强与县整规办的信息沟通,及时向县整规办和上级有关部门报送专项整治情况及案件查处情况。
4、加强案件查处。要以查处大案要案为突破口,推动全县整规工作的全面开展。对大案要案要实行挂牌督办,并按照“五不放过”(即案情没有搞清的不放过,假冒伪劣商品的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清的不放过,制假售假责任者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对涉案人员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支持和参与制假售假的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的要求,一查到底,决不手软。
5、加强司法衔接。贯彻落实《河南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暂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与检察、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落实联席办公会议制度。行政执法部门要及时取证,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司法机关要严厉查处大案要案,严厉打击经济犯罪,促进市场秩序稳定。
6、加强工作落实。要根据《2007年信阳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安排,综合县域情况,结合部门职责,突出工作重点,抓好关键环节,有针对性、有组织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切实把整规工作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7、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健全机制、完善制度、集中培训、经验交流等措施,进一步提高整规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逐步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效率高、作风实的整规队伍。
8、加强宣传教育。要采取各种宣传教育形式,广泛宣传整规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取得的成效。以正面宣传为主,重点宣传与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情况,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范能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对查处的典型案件要适度曝光,以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潢川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七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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