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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纯收入低于低保标准农村居民可申请低保
来源:新华网  2007年8月1日
  新华网北京7月31日电 7月31日下午,民政部副部长李立国在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说,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符合当地规定的低保条件的农村居民可以申请低保,经过收入调查、核查和审批后享受农村低保。

  李立国介绍说,国务院的《通知》中明确规定,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就是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主要是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怎样来界定,就全国而言,主要是参照国家统计局每年年底公布的农村贫困线,2005年是683元,2006年是693元,主要是依据贫困线指导地方制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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