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双宁:建立城乡金融资源配置体系 大力促进农村金融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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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经济日报 2007年6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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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本报自6月6日起连续推出大型系列报道“农村金融服务调查报告”,对吉林、湖北、四川、福建、浙江5省创新金融服务、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探索和实践进行了深入报道。报道刊出后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反响,读者纷纷来电、来信予以肯定,众多媒体纷纷转载。
中国银监会、中国保监会负责同志近日就此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经济日报组织的这次大型系列报道,紧紧抓住了我国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重大任务的主题,从不同地区、不同视角、不同侧面报道了近年来各地农村金融工作采取的新举措和农村金融服务正在发生的积极变化。这组系列报道为下阶段进一步建立健全适应“三农”特点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加快建立分工合作、投资多元、功能完善、服务高效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提供了翔实的有借鉴价值的实践经验。他们还就我国银行业、保险业加大创新力度,构建多层次的农村金融支持和保障体系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现予刊发,以飨读者。
记者:本报近日刊出“农村金融服务调查报告”系列报道后,在读者中产生了强烈的反响,认为报道比较真实地反映了我们目前农村金融服务的现状,尤其是反映了农村金融改革的新举措和新变化。请问,您在读了这些报道后有什么感受?哪些内容给您留下较深的印象?
唐双宁:首先,感谢经济日报组织的这次大规模、大篇幅、大容量的“农村金融服务调查报告”系列报道,这充分体现了经济日报长期以来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济日报这组系列报道,从不同地区、不同视角、不同侧面报道了我国农村金融服务正在发生的积极变化,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印象最深刻的还是吉林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篇。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出现,有效地激活了试点地区农村金融市场,带来新的竞争、新的商机、新的活力,对改进试点地区的农村金融服务产生了积极而重要的影响,反映了这项政策是解决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的有效措施,受到了农民的普遍欢迎。
在我国首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成立时,银监会高度重视,我也曾赴四川、吉林、内蒙古等省(区)参加了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和贷款公司开业典礼。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我国尚属新生事物,组建成立只是迈出的第一步,要实现健康发展,今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希望广大媒体和社会各界继续关心和支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
记者:我们在采访中发现,广大农民群众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十分迫切,对目前正在试点组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很感兴趣。请您介绍一下银监会发布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以来这项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唐双宁:近年来,我国农村金融业改革发展取得了长足进展,且正处在一个重要的转折期和发展期,在原有的矛盾得到一定程度解决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特别是城乡金融发展不平衡问题。为从根本上解决制约我国“三农”发展的金融瓶颈,有效解决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不足的突出问题,银监会去年底出台了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新政策出台后,国内外反响强烈,总体上给予了高度评价。目前,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截至2007年5月31日,6个试点省份共有18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其中:村镇银行9家,贷款公司3家,农村资金互助社6家,已完成第一阶段试点计划组建36家的50%。这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共筹集资本11013万元,吸收存款5492万元,发放贷款13843万元。其中发放中小企业贷款8550万元、农户贷款5024万元,分别占贷款余额的61%和36%。
尽管新政策实施时间较短,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初步效果已经开始显现。一是中国金融史上增加了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这三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进一步丰富完善了金融组织体系。二是为“三农”提供了新支持。在将城市资金“甘甜之水”引入农村的同时,也将城市金融成熟的产品、先进的理念和技术引入农村,在试点地区初步实现了“筑渠引水”的目标。三是探索了金融支农新思路。这项政策既是银监会在金融机构市场准入方面进行的新探索,也是金融机构在如何更好地支持“三农”发展方面探索的新思路。四是激活了农村金融创新机制。在试点地区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激发了农村金融体制机制的创新活力,促使现有农村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汤水效应”已开始显现,有竞争、有合作的农村金融市场已经在试点地区开始形成。
为把这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好,各试点地区银行业监管机构要在正确处理好支持与监管、试点与推广、放宽准入政策与激活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等三个关系的基础上,未雨绸缪,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首先,要强化审慎监管,严格防范风险,切实将主要精力转到监管上来,始终把防范金融风险放在第一位,积极探索新的监管方式,科学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增强监管能力,提高监管有效性,防止重蹈农村合作基金会的覆辙。其次,规范试点运作,稳步推进试点,为下一步扩大试点起好步、带好路。三是引导携手发展,促进共同壮大,使现有农村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直面竞争,及时更新经营理念,积极迎接挑战,通过相互竞争达到革新体制机制的目的,加快建立分工合理、功能完善、竞争适度、相互合作、共谋发展的农村金融体系。
记者:您以前曾经谈过,我国农村金融服务存在很多问题,还不能满足“三农”的需求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您具体评价一下目前农村金融服务的现状,以及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唐双宁:银监会成立以来,按照中央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出台了有力措施,加强支农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贯彻中央部署和银监会要求,结合实际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历史的原因和受我国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状况所决定,我国农村金融服务的现状可以概括为“有所改善,很不平衡,急需完善”三句话。
从“有所改善”讲,一是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初步建成。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和阶段性成果;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顺利挂牌开业;村镇银行等一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诞生;农业发展银行职能扩大;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工作稳步推进;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始走进县域。二是适应农村金融服务需求的金融产品日益丰富。银监会结合农村金融机构特点,吸取国际上小额信贷的成功经验,开发和完善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两种贷款产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和完善小企业贷款“六项机制”,农村贷款难等金融服务问题得到了一定缓解。三是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不断加大。2006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达到4.5万亿元,占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总量的20%,比2003年末增长了64.37%。2007年3月末,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农业贷款余额达到13150亿元,其中,农户贷款余额11042亿元,获得贷款服务的农户数为7747万户,占农户总数的32.76%,受惠乡村人口在3亿以上。
从“很不平衡,急需完善”讲,相对于城市金融而言,农村金融改革启动晚、进展慢,目前还存在“七大矛盾”,表现为“八个不平衡”。
“七大矛盾”:一是“大问题”与“问题大”的矛盾。农村金融的改革发展是一个关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能否实现的“大问题”,而农村金融机构还有许多困难,普遍存在风险大、包袱重、案件高发等问题。二是“贷款难”与“难贷款”的矛盾。一方面,确实存在农民和农村小企业贷款难的现象,而另一方面,由于缺乏好的项目,以及农村的信用环境和现行担保抵押法律政策存在障碍等原因,也形成了农村金融机构难贷款的局面。三是资金总量多与支农渠道少的矛盾。城市地区出现流动性过剩,而一些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农村地区资金需求缺口巨大,缺乏引导银行业资金流向农村特别是贫困农村地区的有效渠道。四是商业金融市场化运作要求与政策性扶持的矛盾。商业金融要按市场化运作,而许多农村地区不完全具备市场化运作的条件,需要一定的政策扶持。但目前这些扶持政策还不到位。五是农村金融需求日益增多与金融品种不足的矛盾。六是现代金融企业管理要求与农村金融体制机制落后的矛盾。七是农村金融快速发展要求与目前员工低素质状况的矛盾。
“八个不平衡”:一是改革进度不平衡。城市金融改革启动相对较早,力度相对较大,步子相对较快。而农村金融基本还是按照行政区划设置机构,基本上落后10年左右,有的地区甚至更长。二是资金投入不平衡。县以下银行业金融机构存贷比,较全国低10多个百分点、贷款年均增长率相差6个百分点,农村地区人均贷款余额与城市相差10倍以上。三是网点覆盖不平衡。全国平均每万人金融服务人数城市为43人,县及县以下为11人,行政村平均不到1人。四是业务发展不平衡。城市金融创新较快,业务品种相对丰富,而目前农村金融只能提供基本的存、贷、汇“老三样”服务,难以满足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五是风险程度不平衡。农村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比城市金融机构高20多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基本都是负数,且案件数量普遍高于城市。六是人员素质不平衡。城市金融机构员工的学历普遍较高,年龄相对较轻,整体素质较好。而农村金融机构员工文化程度低,年龄趋于老化,人力资源结构性矛盾和队伍素质问题日渐突出。七是管理水平不平衡。城市金融机构基本建立了公司治理架构,内控制度相对健全,机制比较灵活,IT覆盖率基本达到100%。农村机构公司治理普遍存在缺陷,内部控制薄弱,机制不灵活,IT覆盖率较低。八是经营环境不平衡。城市的征信体系已开始建立,理性消费群体初步形成,信用环境相对较好;农村尚未建立征信体系,逃废债现象严重,执法环境差,信用环境建设落后。
记者:尽管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对改进服务有一定作用,但毕竟不能靠这些机构包打天下。如何发挥现有金融机构作用,银监会有什么通盘考虑?如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
唐双宁:银监会成立以来,一直把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发展作为各项工作的重点,持之以恒予以推动和落实。根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部署,综合分析农村金融形势和各方面因素,今后一个时期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总体思路是建立“一个体系”,坚持“五个并重”,健全“五项机制”,实现“九渠引水”。
“一个体系”:即建立市场主导与政策扶持相结合的城乡金融资源配置体系。既要坚持按市场原则推进改革,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又必须强化政策的扶持引导,综合发挥财税政策、货币政策、市场准入政策的作用,构建激励有效、风险可控、协调配套的政策扶持体系,建立政策扶持的长效机制。
“五个并重”:一是金融支持与政府扶持并重。金融机构要有新作为,政府要对农村金融机构给予新支持。二是市场化取向与政策性支持并重。在不能实行和不能完全实行市场化经营的地区,政策性金融要发挥更大作用。三是加强服务与防范风险并重。农村金融机构多是高风险机构,要在加强服务的同时,切实注重加强和改进风险管理。四是资金支持与机构建设、机制转换并重。既要解决“水”的问题,即资金来源的问题,又要解决“渠”的问题,即机构多元化的问题。当前重点要解决“渠”的问题。五是体制改革与员工素质提高并重。既要注重解决目前体制不顺的问题,又要注重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五项机制”:围绕解决银行“流动性过剩”和金融资源配置失调问题,应当建立“五项机制”。一是以金融为主体的投向机制。在财政尚无力解决农村问题时,正可利用银行的“流动性过剩”投向农村和中西部。二是以贴息为主要表现形式的导向机制。银行资金流不到农村和中西部,主要是这些地区尚未完全具备市场经营条件。为此,对银行经营亏损部分,政府要给予贴息,起到引导作用。三是以担保为基本条件的保障机制,由中央财政和地方出资成立各类担保公司,为银行向农村和中西部地区的贷款提供担保,解决银行“后顾之忧”。四是以适度放开市场准入为主要方式的激励机制。目前农村金融服务主要靠农村信用社,机构单一,不利竞争,需要适度地放开市场准入,构筑一批新“渠”引“水”,同时通过引入新的金融机构达到激活农村金融体系的作用。五是以发行支农特别国债为主要内容的转移机制。比如按银行“存差”的一定比例发行支农特别国债,用于没有偿还能力的农村基础设施、贫困县种养业资金需求等等,既解决农村资金急需问题,又解决银行资金过剩问题。
“九渠引水”:在坚持“五个并重”
前提下,通过多种途径实现金融、财政、民间资本、境外资本优势互补、功能互助的农村金融服务新格局。一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继续发挥支农主渠道作用。二是农业银行应主要服务县域,支持乡企发展。三是农业发展银行要扩大业务范围,开办贫困县基础设施和农民种养业贷款。四是邮政储蓄银行信贷服务主要面向农村。五是鼓励其他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到农村设立机构,包括设立贷款子公司等,发展业务。六是支持民间资本到农村投资,开办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七是支持外资到农村投资,设立村镇银行和贷款公司。八是发行支农特别国债,引导城市金融资金下乡,解决不具备市场化经营条件的农村基础设施等资金需求。九是发挥直接融资对有效益的涉农项目的支持作用。
记者:我们这次在实地采访中了解到,很多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为了改进“三农”服务,不辞辛劳,深入田间地头,为农民所称道。您对此有何评价?您有什么话要对广大基层员工说吗?
唐双宁:我国的农村金融服务存在许多不足。但也要看到长期以来,我们许多农村金融服务从业人员,以服务“三农”为己任,结合各地实际,因地制宜创新支农服务方式方法,建立背包银行,开展流动服务,推行“阳光放贷”,实行“送贷上门”等措施,努力改进支农服务质量。许多金融从业人员特别是贫困边远地区从业人员克服种种困难,坚守“储户是上帝,贷户是衣食父母”的经营理念,走乡串户,深入农村,为农民提供及时、便利和急需的金融服务,体现了对“三农”的深厚情感和深刻的理解。去年以来,我赴甘肃、四川、吉林、江西、广西、陕西和青海等地进行农村金融改革发展调研,发现改制后的农村信用社“改制不改根,换牌不换心”,努力践行服务“三农”的宗旨。前几天,我到青海省格尔木市,对地处青藏铁路沿线的唐古拉镇考察农村金融服务,格尔木市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要驱车500多公里,翻过数座海拔5000多米的高山才能到达。这反映了两个问题,一是我国仍然有许多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不充分,需要我们下大力气加以改进;二是一些地区农村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工作条件十分艰苦,工作十分艰辛。在此,我向农村金融机构广大从业人员表示真挚的慰问和崇高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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